1.申请单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用房申请交公房管理科办公室(行政楼235)或通过OA提交申请。 2.公房管理科准备基础数据,资产管理处提出处理意见。 3.资产管理处按决策程序审批。 4.用房申请通过后,申请单位下载 “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公房移交备忘录”和“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公用房屋防火安全责任书”,交本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资产管理处公房科。 4.移交公房钥匙,公房科确认公房移交资料已交回。 |
1.用房申请签字、盖章 2.“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公房移交备忘录”签字、盖章 3.“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公用房屋防火安全责任书”签字、盖章 |